Quantcast
Channel: 我是王秀云的BLOG
Viewing all articles
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36

百年旗袍色,悦目是男人

$
0
0

百年旗袍色,悦目是男人

 王秀云

 

 

 

(照片由楼上的拉姆总设计师张书林提供)

 

  小立领,深开叉,蛮腰细臂,殿堂坐,婉约有情;行路时,歀步带风。旗袍之媚,裙衫难替。

 

女人之于旗袍,如行云之于蓝天,波纹之于流水,花蕊之于菡萏。旗袍之要,妆容之姿。

 

 

然而,我笔下的旗袍二字,此刻飘过宋美龄高贵的发髻,穿越林徽因鸿儒频聚的客厅和张曼玉妖娆的腰身,在张爱玲氤氲弥漫的文字中慢慢栖止。

 

旗袍,落在一个男人的名字上,他叫振宝。跟旗袍一样,他并不是生来高贵,在西汉的檐下和明末的草房中,都曾见到他同类的身影。甚至他和旗袍也一样的际遇,稍微懈怠便麻布粗衣于田间工坊。但他天性勤勉,最终锦缎加身,跻身上流。

 

 

 

和旗袍一样,尽管出身寒门,但他天赋异禀,“出洋得了学位,并在工厂实习过,非但是真才实学,而且是半工半读打下来的天下”。天赋固然不可忽视,后天的努力更关键。这努力不仅是勤勉读书做工,还包括一个至关重要的本事,就是如何和女人相处。

 

跟大部分男人一样,振宝对女人也经历了从懵懂到熟谙的过程。他第一个女人,是一位洋派的巴黎妓女。

 

 

“到巴黎之前还是个童男子呢!该去凭吊一番。”说起来带着些许的傲娇和怀恋。像很多男人伪饰自己的经历一样,这段记忆真实的情况是:他想看看巴黎的人有多坏,可是没有内幕的朋友领导——这样的朋友他结交不起,于是在即将离开巴黎的时候,买春于一个法国妓女。

 

那个法国女人因为技术老道吧,让没有性经验的他,尽管花了钱,也做不了她的主任,给他留下了羞耻的记忆,他因此“决心要创造一个‘对’的世界,随身带着。在那袖珍世界里,他是绝对的主人。”

 

 

振宝后来对女人的态度,和他女人们的命运,来自一个法国妓女胳肢窝不时散发的劣质香水味,振宝和他女人们的命运,早就注定了。

 

《金刚经》说:若世界实有者,即是一合相。如来说一合相,即非一合相,是名一合相。简单说,世界是由偶然因素和合而成,就像振宝说他的女儿,本来世界上没有这个女儿,是他和一个叫孟烟骊的女人一起,把女儿从虚空中抽来了出来。

 

 

就像涮羊肉来自仓促的战乱奔逃,旗袍也是,未尝不可能源于裁缝布料的一时短缺。但英雄不问出处,哪怕是因为妇道人家偶然捉襟见肘,旗袍总归登堂入室,成了民国时尚女人的标志性服装,让百年后的我们从老画报和仅有的影像资料中,看到旗袍之于宋美龄、胡蝶、陆小曼、张爱玲等名流女人的万千风情。

 

振宝遇到那个叫玫瑰的女人时,旗袍已经在中国小姐们身上迤逦了很久。我甚至怀疑玫瑰穿的衣服就是旗袍:“酸凉的水钻,银脆的绢花”,像极了旗袍,尤其他和玫瑰拥别时,几次提到玫瑰的身子像是从衣服里“蹦”出来,这个“蹦”字,用在贴肤紧身的旗袍上,形象得像量身定做。

 

 

玫瑰是振宝的初恋,也承认有点着迷了,正是因为她,振宝把后来的女人都比做玫瑰。但他不会娶了玫瑰,因为她“是个没遮拦的人,谁都可以捞一把。”娶回家,劳民伤财,不合算;他又不敢对玫瑰太放肆,因为“她到底是正经人。”看起来,玫瑰简直就是人格化的旗袍,开叉到大腿,有些放肆,却又包装至颈部,端正得无懈可击。美艳不失风流,庄重犹含情趣,旗袍与玫瑰这样的女人天造地设。

 

振宝不会娶玫瑰,固然是初恋,固然也迷人,但不能让振宝做主人。玫瑰是男人的梦,是温情的记忆,但也只是梦和记忆。旗袍也一样,上得厅堂却进不了厨房,进的商场进不了工厂,不实惠,旗袍是女人的梦,在服饰的心怀中,有着久远的瞭望和惦念。但旗袍在女人生命中出场的次数总不如一块碎花围裙丰富。

 

 

再规矩的男人目光都曾在女人盘扣间有过流连。振宝尽管已经决心要做女人的主人,但还是又被一个成为王太太的女人王娇蕊引诱了,这的确是引诱,但引诱得用情用心。王娇蕊为了他离婚,意气用事地不连累他。

 

“这女人的心身的温暖覆在他上面像一床软缎面子的鸭绒被,他悠悠地出了汗,觉得一种情感上的奢侈。”他像爱玫瑰一样爱过这个王娇蕊,他没有像对待玫瑰一样做柳下惠,而是和她有了多次床笫之欢,但这一切丝毫没有改变他的选择,他知道这也是不能让他做主人的女人,他落荒而逃,遵从母命,答应娶亲,看到孟烟鹂小姐的时候,振保向自己说:“就是她罢。”

 

 

“就是她吧。”四个字,跟爱情无关。老于世故的男人笃定、理智的选择。和女人选择围裙时的轻率异曲同工。来历简约,用度粗鄙,注定了不登大雅的际遇和难以替代的位置。

 

孟烟鹂皮肤清白,来历清白,被称为白玫瑰。正因为不满于白色的单纯,才有了人类对于万紫千红的向往和创造。振宝选择了可以当主人的、对他言听计从的女人,可他又不满足于这样的女人:“对于一切渐渐习惯了之后,她变成一个很乏味的妇人。”“  振保这时候开始宿娼,每三个礼拜一次——他的生活各方面都很规律化的。”然后他放肆地选择了外面彩旗飘飘,家里红旗不倒的幸福生活。

 

 

振宝以为自己娶了一清二白三从四德的女人就可以一劳永易,像旗袍挂在衣柜就奢望永不被遗弃一样,生活不是任何人一厢情愿的河流。旗袍穿旧了和围裙的结局是一样的,白玫瑰终于忍不住长久的冷落和寂寞,突破清规戒律,出轨了。

 

看起来是报复,振宝更加放肆,嫖宿无度,甚至带着妓女回家拿钱。白玫瑰以不变应万变,断了情人,安于家事。那时候女人没有工作,养家糊口全靠男人,振宝索性“不拿钱回来养家,女儿上学没有学费,每天的小菜钱都成问题。”以为这样可以让白玫瑰潦倒,谁知道原来言语卑微的白玫瑰反而增加了自信,人前背后说话理直气壮了起来。

 

有一天,他砸了卧房的灯具,看见白玫瑰鬼怯怯的两只绣花鞋,“旧日的善良的空气一点一点偷着走近,包围了他。无数的烦忧与责任与蚊子一同嗡嗡飞绕,叮他,吮吸他。

    第二天起床,振保改过自新,又变了个好人。

 

振宝和玫瑰,都是张爱玲小说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中的人物,从前我看故事,看一个男人的情史,但今天再读,我发现振宝原来是人格化了旗袍。

 

 

说旗袍是男人,会出人预料。因为人们习惯了旗袍和女人之间的比喻和联想,这也在情理之中,因为旗袍都是穿在女人身上,除非金星那样,做了变性手术的男人,或者男演员,为了角色需要才有可能穿旗袍。读了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之后,我有了新的认识,我觉得旗袍分明就是男人啊,是振宝这样的男人,虽出身寒微,但奋斗有成,偶或浪漫又不失分寸,跻身富贵纵然花天酒地,落魄街巷也能东山再起。振宝的生命史就是旗袍的发展史。

 

或者说,旗袍是男人和女人之间一次心照不宣的合谋。伸至腿根的开叉,暗示花心之欲人神共有的人性处境;而严谨的腰线设计又提醒着人们法度的伦理价值。有所为,有所不为,越界的风险总是赤裸的丑陋。

 

又或者,旗袍是女人心中的男神化身。贫寒人家,操劳日常,一袭绣花旗袍是梦里另一种可能的人生。手不粗糙,臂仍白皙,腰身依然是粗茶淡饭前的细软,那个男人来了,一笑,露出好看的牙,随他天涯海角,离苦得乐;

 

 

也可能,本就是富贵人家,奈何岁月老去,恩义成昨。女人秉持着旗袍的奢望,依然发髻如酥,妆容细腻,看不出男欢女爱后的离乱之苦,那个男人回来了,一笑,露出烤瓷牙的白,女人站起来,宽宥了前生恩怨,跟他地老天荒。像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中的孟烟鹂,等到了岁月静好的可能。

 

十八岁,在今天的我看来,正是看什么都亮堂艳丽的年龄,十八岁的张爱玲却说:“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,里面爬满了虱子。”看她的小说,尤其是《小团圆》,总是诧异她对人生的弃绝。她眼里的世界那么阴冷,这一辈子,她是怎么熬过去的呢?

 

旗袍无袖,衣短,洗涤方便,况且穿旗袍的女人,总能有几件换洗,旗袍的世界,多是花团锦簇,香氛缭绕,生不了虱子。张爱玲在《更衣记》里写道:“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,具有清教徒的风格。”可见聪慧如她,早就看透了衣襟背后的深意,只是时代边缘了文人的意愿,百年旗袍,男人看,女人也看,这旗袍的花团锦簇间,继续着两性故事中最缠绵婉约的祈愿。

 

 

真是巧合的狠,今天竟然是张爱玲的祭日,草成此文,以示祭奠,致敬一代才女,愿你来世安好!

 

 

欢迎关注我的个人公众号wxyyunxiuxuan

 

 


 

Viewing all articles
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36

Latest Images

Trending Articles